尊敬的各位投资人:
西安信托●周至丰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项目已于2025年12月24日到期。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4日发出了《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现状分配通知书》。
本人作为信托委托人代表,在项目存续期间参与了项目公司历年股东会相关事项,并对项目运行及退出安排持续保持关注。现值信托项目正式收官之际,特就项目整体完成情况及后续需配合事项,向各位投资人作一并说明。
重要说明
本项目在经济层面的主要目标已全部实现,整体收益率已达151.06%。
后续工作均为项目收尾阶段的必要性工作,期待所有投资人继续配合完成。
本说明旨在对项目过程进行回顾,并对后续安排作出说明,供各位投资人查阅与留存。
信托委托人代表 徐向阳 2026年1月26日
西安周至丰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2628万元。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信托)以信托资金1020万元收购原银河投资所持股份,股权比例8.077%;
丰源公司公司下辖王家河水电站(3×3200kW)、木匠河水电站(3×2500kW )和黄草坡水电站(2×2000kW),总装机容量为21100kW。自2008年建成投产以来,机组运行平稳,经营业绩较好;
2010年因发展需要,丰源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注册资金扩充到13890.8万元。长安信托所持股比由8.077%调整为7.34%(股本金1020万元不变);
自2018年起,陕西省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指示精神,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和整治工作,提出对丰源公司三座水电站进行治理的意见。2019年底,地方政府陆续开始对三座电站进行了拆除;
2020年丰源公司与周至地方政府签订了拆除补偿协议。 补偿款共计13408万元。2024年补偿款全部到位。丰源公司2021至2024年,已将补偿款10975万元按股权比例全部退还股东单位。补偿款尚未分配部分(2433万元)计划在公司清算后,视清算结果做出分配决策。
西安信托●周至丰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成立于2009年12月24日,经三次延期后,于2025年12月24日到期结束。本项目共存续16年;
信托存续期间,长安信托在扣除相关信托人报酬及银行保管费后,均及时向各位投资人进行了收益分配。信托收益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年度 | 分配金额(元) | 收益比例 | 分配日期 |
|---|---|---|---|
| 2009 | 1153533 | 11.309147% | 2010.4.22 |
| 2010 | 1397400 | 13.7% | 2011.5.9 |
| 2011 | 1479000 | 14.5% | 2012.4.27 |
| 2012 | 1307800.02 | 12.821569% | 2013.3.15 |
| 2013 | 1122000 | 11% | 2014.4.10 |
| 2014 | 1122000 | 11% | 2015.2.15 |
| 2015 | 1530000 | 15% | 2016.2.3 |
| 2016 | 1203600 | 11.8% | 2017.1.20 |
| 2017 | 1428000 | 14% | 2018.2.6 |
| 2018 | 1173000 | 11.5% | 2019.1.28 |
| 2019 | 1315800 | 12.9% | 2020.1.16 |
| 2020 | 81600 | 8% | 2021.1.28 |
| 合计 | 15048133.02 | 151.06% |
2021年-2024年丰源公司将地方政府赔款向各股东按股权比例进行返还,具体金额如下:
| 年度 | 返还金额(元) | 资本金偿还比例 | 偿还日期 |
|---|---|---|---|
| 2021 | 693600 | 6.8% | 2021.1.28 |
| 2022 | 2795718.26 | 27.41% | 2022.2.18 |
| 2023 | 3498600 | 34.30% | 2023.3.6 |
| 2024 | 563424.5 | 5.52% | 2024.2.5 |
| 合计 | 7551342.76 | 74.0327% |
信托到期日,因丰源公司尚在持续经营阶段,因此长安信托只能以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进行分配(详见《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现状分配通知书》)。该通知书核心内容,就是信托已到期结束,并将所持股权原样分配给各位投资人。
长安信托以非现金形式对信托财产进行分配。下一步需要全体投资人共同推举一位自然人作为投资人代表,从长安信托受让丰源水电股权。之所以采用自然人方式,是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出于丰源水电后续清算,退还投资人剩余股本金以及收益(或许有)目的而考虑;
经慎重考虑,并征求部分投资人意见后,建议推举郝雅蓉女士(身份证号码:612601197207060323)作为股权受让方,继续行使股东权利;
长安信托《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现状分配通知书》中,股权投资款余额为1020万元。实际上丰源公司自水站拆除后,已处于停业状态。资产大幅缩水,据最新审计报告,股东权益实收资本为33444604.45元,按7.34%股权比例计算,目前投资人股本金为2454833.97元;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自然人在入股有限责任公司后,收到的分红款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公司(支付方)在支付分红时代扣代缴。
请大家将拟好的文本打印,签字并按手印,作为向长安信托推举股权受让方的法律文件。签署该文件时需进行拍照;
按照金融监管要求,请每位投资人手持身份证,读出事先写好的文本并进行录像;
请将上述签署的文件(拍照)、照片和录像私信发给我,由我来办理后续手续。纸质文件快递发给长安信托即可。快递收件人:
苏易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13186029000
大家可以使用顺丰标快,采用到付方式即可(切勿使用顺丰同城)。
此股权转让申请将单独提供可直接打印的PDF文件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24日,我们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委托贵司发起设立了“西安信托·周至丰源水电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信托期限为16年,信托金额为1020万元,信托资金用于投资西安周至丰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343%】的股权。 鉴于上述信托计划已到期,并以非现金形式信托财产现状分配。经我们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协商一致,特申请贵司作为受托人将上述标的公司股权转让给【郝雅蓉】女士【身份证号码:612601197207060323,股权转让价款(如有)及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由全体委托人/受益人承担】。 我们全体委托人/受益人知悉并自愿接受因【郝雅蓉】女士受让标的公司股权,行使标的公司股东职权及其相关权利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及产生的相应风险和损失。全体委托人/受益人在此一致确认,上述变更事项无需另行签署信托合同补充合同,原合同与本申请约定不一致的,以本申请内容为准。 特此申请。 受益人: (签字并按手印) 2026年1月26日
此演说词将单独提供可直接打印的PDF文件
我是 (身份证号: ),于2009年12月认购了“西安信托·周至丰源水电股权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资金用于投资西安周至丰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343%】的股权。 由于上述信托计划已到期,我同意由【郝雅蓉】女士(身份证号码:612601197207060323)受让西安周至丰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7.343%】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如有)及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由本人及其他委托人/受益人承担】。本人自愿接受因【郝雅蓉】女士受让标的公司股权,行使标的公司股东职权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及产生的相应风险和损失。